2025-03-06 18:55:45
2025年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,为维护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消费环境,共筑满意消费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。在消费过程中,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。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消费者应了解自行和解、人民调解、向有关部门投诉、仲裁、诉讼五种维权渠道,合理选择最便捷、最有效的方式。同时,还要注意维权时限,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尽早收集维权凭证依法进行维权,在权益受损3年内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投诉。消费者依法享有维修、更换、退货的权利,“三包”期自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,需要经营者另行安装的商品,有效期限自商品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。